第1条(目的)
- 1)INVENIA 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通过 http://www.inveniacorp.com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的隐私政策,说明网站服务用户所提供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和方式,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的措施。
- 2)我们重视您的个人信息,并遵守《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》相关法律。
- 3)网站隐私政策可能因政府法律法规、公告或公司政策变更而调整。修订时,将通过网站公告通知。
2.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式
-
1)为提供网站各项服务,公司收集下列个人信息。
- - 收集项目:姓名、职务、公司名称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
- 2)个人信息收集方式:客户咨询、廉洁举报
3.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-
1)公司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下列目的。
- - 客户咨询:受理及回复咨询、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提供咨询
- - 廉洁举报:处理纠纷、投诉及解决申诉
- - 营销及广告:发送活动等广告信息
- 2)您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不会用于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。收集信息的范围、使用目的或用途发生变更时,我们将事先征求您的同意。
4.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
-
1)如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保存,公司将依下列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保存会员信息。
- - 保存项目:姓名、职务、公司名称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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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保存依据: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
- - 合同或撤回申请等相关记录:5年
- - 付款及商品等供应记录:5年
- -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:3年
- - 访问记录:3个月
- - 已事先告知用户保存期限或取得用户个别同意时:已告知或个别同意的期限
5.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式
- 1)原则上,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,公司将及时销毁相关信息。销毁程序及方式如下。
-
2)销毁程序
- - 为使用网站服务而填写的信息,在目的达成后转移至单独数据库(纸质资料则移至单独档案柜),依据内部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信息保护事由(参见保存及使用期限)保存一定期间后销毁。
- - 转入单独数据库的个人信息,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不会用于保存依据以外的其他目的。
-
3)销毁方式
- - 纸质个人信息通过粉碎或焚烧销毁。
- - 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,采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删除。
6. 个人信息的提供
-
原则上,公司不向外部提供用户个人信息,但下列情况除外。
- - 用户已事先同意。
- - 根据法律规定,或侦查机关为调查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提出要求。
- - 为完成配送,向配送企业提供所需的最少用户信息。
- - 为统计、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所需,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。
7. 所收集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
为提升服务,公司可将用户个人信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处理。委托处理时,将事先通知用户。同时,通过委托合同等明确规定服务提供商须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指示、承担保密义务、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及事故责任等,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保存合同内容,保护用户权益。
8.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行使方式
- 1)用户及法定代理人可随时查询或修改本人或其不满14周岁子女已登记的个人信息,也可申请注册或注销。
- 2)通过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后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如您要求更正个人信息错误,在更正完成前,我们不会使用或提供该信息。
9.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、运行及拒绝
我们不使用 Cookie 等装置收集用户使用互联网服务时自动生成的个人信息。
10.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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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并处理相关投诉,公司指定下列部门及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。
- 部门:人事总务组
- 姓名:In-ho Jang 组长
- 电话:+82-2-788-9134
- 电子邮箱: hr_manager@inveniacorp.com
您使用公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投诉,均可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或负责部门举报。公司将及时、充分地回复用户举报。
11. 其他个人信息侵害举报及咨询机构
- 1)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(www.1336.or.kr / 1336)
- 2)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(www.eprivacy.or.kr / +82-2-580-0533~4)
- 3)韩国大检察厅网络犯罪侦查中心(http://icic.sppo.go.kr / +82-2-3480-3600)
- 4)韩国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(www.ctrc.go.kr / +82-2-392-0330)